
“已经11月了,政策的执行期限都快截止了,我们仍然没有享受到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减收!”近日,上海多个区的餐饮行业经营者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反映。
餐饮行业经营者们所说的政策,是指上海市商务委等10个部门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对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前三位为‘JY2’)的餐饮主体门店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最高减按50%收取”,该措施的有效期是今年年底。
餐饮企业的厨余垃圾体量大,垃圾处理费一年费用不低。因而,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政府部门给予的这份旨在减轻餐饮企业运营成本的善意显得尤为珍贵。善意为何迟迟不能落地?记者开展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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